离婚时前夫要求还之前花费的费用,并写了欠条
如果前夫依据欠条起诉你,你需准备以下材料应诉:首先,收集并整理与前夫之间的通讯记录、转账凭证等,以证明这些费用是婚姻期间的正常开销或已有处理。其次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,准备证据材料证明欠条是在受胁迫、欺诈等非自愿情况下签署的,或者证明欠款事实不存在。最后,准备答辩状,详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,准备在法庭上进行辩护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婚姻期间的正常开销一般不能作为离婚后的债务。根据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,婚姻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应用于共同生活,除非有特殊约定或能证明某笔开销属于个人债务。因此,前夫要求还婚姻期间的开销,除非能证明是借款或个人债务,否则难以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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